日光城的火与烟
拿标题存目吧。
今天是不幸的,为克拉克默哀,为所有逝者。
世界的无聊在于生命本质的无聊,琐碎的时间规律的日程固然无聊,伟大的事业也同样无聊,即使变化最快最刺激的生活——战争一旦延续起来,依然无聊,所以一战中德国和英国士兵比着拿脑袋升到战壕上面看谁胆子大运气好,其他的人大多数时间在和跳蚤打仗,或者睡觉。就算最前线,无聊的枪战间隙,战士们还得踢踢足球聊聊女人。每个人都哀叹生命时间太过飞快,但其实大部分时间我们最大的困扰是没东西可以打发该死的无聊。
我们所做的一切,以为神圣或者崇高,以为达到生命中某个G点的事情真的存在么,我所知道的著名反动分子马克吐温和伍迪艾伦把所有人们自以为是有意义的经典解构成了荒诞,顺嘴说一句,王朔跟他们俩在臭贫方面比起来实在是幼儿园的智障。
当沙发土豆无聊,去发现个新的星系也无聊,偷情和向老婆交公粮一样无聊,SM和蹲在墙角晒太阳一样无聊,欢宴无聊,孤独更无聊,尖酸刻薄无聊,煞有介事更无聊,裸体的死胖子和打鼓的熊一样无聊,穿比基尼的姑娘和比基尼一样无聊。吃燕子的唾液和饥饿一样无聊,杀人和被杀一样无聊。
在旁边看着那些欢天喜地精神抖擞死去活来的生活,觉得由衷地无聊,在旁边看着这种行为本身,更加无聊。
起初,渊面黑暗,神的灵运行在水上,神说,要有光,于是便有了光。
为什么一定要有光呢,神说,总得干点儿什么吧,无聊啊。
叶利钦的死去让我想起的不是俄罗斯,不是现在的这个欲望强权,而是前身那个更加集权的苏联,似乎只有在那样的背景和民族中,宏大叙事才会顺理成章,在辉煌的典礼中,在承载着巨大忧伤的进行曲中,在踏遍欧亚非大陆的整齐军鞋声中,在悲壮和激情并存、自豪和霸权并重的加于地球的冷战岁月中,苏联曾经把所谓对超越人类本性超越弱小意志的向往凸显得比希特勒还要极致,表达得比斯巴达还要精美,包装得比古罗马还要华丽。
今天想起,也仿佛可以原谅所有的邪和罪,甚而对那个时代有着怀旧的审美,把王朔叶京们整得像民国初年的满清遗老。究其根源,无非因为那种个人无比渺小的感觉从反方向让日常的生活显得庄严,严肃的荒谬隔离了外面真实世界的变化,杜绝了安全感的同时,也让每个普通人也有着莫名其妙的使命感和更加莫名其妙的优越(还记得我们要解放世界上四分之三的受苦人民,解放全人类)。由此而带来的无数个体无辜生命的小悲欢离合甚至自由与生命的丧失和社会的无限崇高的语境比起来不值一提,至于那些平凡的感情,对亲人和恋人的爱,早就应该在豪迈的伟大社会面前自己觉得羞愧,挥刀自宫。
但文化的底蕴和历史决定了苏联的不可复制,红色中国,红色北韩、红色高棉都是些拙劣的模仿者,即便这样,只要人类仍有对于人性脆弱性的不满,不承认多元化带来的相应的媚俗,觉得平常的生活缺乏激情,只要在根子上人类还有对于威权的崇拜,喜欢万众一心的场面,只要人类仍有嗜血的本性,战争不停欲壑难填,只要民众可以轻易成为暴民,这种叙事仍然会在某种层面上激动人心,随时会卷土重来。
叶利钦站在坦克上的神武形象,冥冥中也带着宿命的轮回色彩。再配上雄浑厚重的音乐,换上几十年前的戎装,谁知道这是号召推翻篡权者还是号召抗击纳粹。这和改朝换代时期我们国度的场景有着多么相似的地方,用敌人的手段压倒敌人,用暴力的词语反对暴力。
和平时代庸俗生活中文明的点滴进步总是被忽视,没有英雄的时候人们总是盼望救世主,但我宁愿相信死去的王小波先生所说,与其崇拜梦寐以求追求完美世界的哲人王,不如崇拜发明豆腐的无名氏。无聊日子中的一点思考和俗世中的一点温暖才是支撑着这拨所谓高等生物能够走到现在的理由,以及能够接着走下去不把自己弄灭绝的希望和动机。
如果真的遇到具有强大煽动力和蛊惑力的暴政重新君临,另一个死去的人泰戈尔说到,我宁愿被车轮辗碎为齑粉,也不愿成为车轮的一部分。
我曾经和一具头骨睡过一年多。
大学快到最后一年,学校搞基建,挖地基挖出了许多人的尸骨。
这里在四九年前本来就是北京的一片坟地,周边的地名都是太平庄,铁狮子坟,索家坟,小西天之类,挖出些人骨自然不足为奇。
而那时,正值前一年春夏生命中第一次直面惨烈的死亡,我在民院预科的英语课同桌(后来我去了师大,他去了医大)也被枪差不多打成了筛子,对于生死正有着十分黑暗的念头,所以88级的苗炜师弟提着一个头骨给我的时候,我毫不犹豫便收下了。
刚从地下刨出来,头骨还有些发黄,在盥洗室用脸盆洗了几次,稍微白了一些,原来头骨上还有两三颗牙齿残留,也被洗掉了。大致弄干净了,我把它放在床头搁书的木板上,天天便在我的头边伴我入眠。
按现在的医学知识分析,这应该是个十来岁的小孩,蒙古人种,颅骨后方有钝器陈旧伤,因此有可能是被谋杀的。
那时不懂这些,经常在熄灯之后点着蜡烛写日记或者看书,头骨就在眼前,空洞的眼眶深处是幽冥的黑,闪烁的烛光下显得神秘而安静。
我期望着能在梦中见到头骨的主人,让他或者她能够告诉我死后的世界,告诉我灵魂的苦乐,告诉我这一生挣扎的意义。哪怕是暗示或者含混的呓语。
但从来没有,只有半夜不小心翻身撞到木板,它会掉下来砸到我的头,有时候会醒过来摸索着把它放回去,有时候就干脆抱着它继续睡。
宿舍里的哥们儿开始还有点咯应,后来习惯了也就没事了,有人还拿着它吓唬女同学玩儿。这个头骨和女生宿舍的毛毛熊一样渐渐成为了床头的装饰品。
但它曾经支撑我度过了最艰难的一段心灵炼狱,那是即将毕业之前,因为一些事情我重新被“老大哥”注意上了,每星期都有两三天要到他们的地方交待,他们曾给我十分诱人的魔鬼的交易,如果我同意成为他们的告密者,便可以换来在京城的锦绣前程。
几个月间,几乎无法入眠,每晚我都和头骨轻轻地耳语,后来我终于懂得头骨要跟我说的话,不管怎样选择,最后都会死去,成为骨骼或者灰烬,如果这样,就永远不要违背自己的心,呼吸和食物,交配与金币,那些都只是表象,只有心,没有愧悔的心,才是活过的真正证据。
我拒绝了交易,选择了到遥远的山里教书。
毕业前夕,把同学们一个个送走,夏天喧闹的蝉鸣令逐渐空去的宿舍愈发空荡,操场上都是啤酒瓶的碎片,歌声渐弱。
我的头骨的结局是,天文系的维吾尔兄弟艾力来我宿舍,把它拎走,到西北楼下的小店,跟店主换了两瓶啤酒。
四年后,我已经到了南方,来北京出差,再回学校,听说店主在我们毕业的第二年就车祸死了,死亡是难以抗拒的约会。
再次见到人骨是在古格王朝后面山上的一个洞里,当地藏民死了之后就包上送到洞里,我爬上去,在恶臭的洞里点着打火机又走了十来米,脚下全是尚未完全腐烂的尸骸。出洞的瞬间,呼吸着干洌清新的空气,看着浓烈如刀锋的阳光,觉得活着的每一分秒都是神赐的奇迹。
头骨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了,现在,有没有重新埋入大地,被土壤慢慢分解。只是有时,我会在恍惚无聊的时候,摸摸自己的脑袋,想象在我死后多年,它会放在谁的床头,谁的梦中。
我那时会和谁说许多沉默的话。